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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花圈

三天后,法院宣判赵某无罪释放。

三天后,法院宣判赵某无罪释放。

理由是检方提交的证据存在程序瑕疵,且关键证人的证词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无法解释的矛盾。根据疑罪从无原则,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。

陆清音坐在旁听席上,听着审判长宣读判决书。她的手指在笔记本边缘不停折着角,纸张的折痕越来越深。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。

赵某当庭释放。他的妻子在旁听席上哭得直不起腰——不是那种出声的哭,是压着声音、肩膀剧烈抖动的哭。那个年轻的女孩——他的女儿——站在旁边,抱着母亲,眼眶红了但她没有哭。她是家里唯一一个没有哭的人。她们是高兴的。陆清音知道她们应该高兴。但她脑子里一直挥不去一个问题——

赵某到底有没有杀人?

陈默证明了警方取证程序有瑕疵。证明了监控时间不准。证明了围墙上的青苔痕迹被遗漏。但他从来没有证明赵某不是凶手。他证明了审判过程不完美,审判结果因此被推翻了。这是两回事。陆清音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接受这个答案。

她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,门口已经围了几个人。不是记者。是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站在最前面——受害者的母亲——手里捧着一块纸板,上面用黑色记号笔写着四个字:公道在哪里。她没有喊口号,没有冲上来——她就那样站在门口,像一个在车站等末班车的人。她的眼睛是肿的,脸颊上有泪痕。她身后站着几个沉默的中年男女。

赵某从侧门被带走了。他没有经过正门,所以那个女人不知道。她还在等。等人出来,或者等什么都等不到。陆清音站在台阶上,看着那个女人。她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——走过去说两句安慰的话?她低下头,走下台阶,从另一个方向绕了过去。她回到律所的时候,看到门口放着一个东西。

一个花圈。

白色的纸花,黑色的挽联。上联写着"天理昭昭",下联写着"人神共愤"。中间是一个很大的黑色"奠"字。没有署名。纸花上的露水还没有干透,应该是今天早上才送来的。

花圈靠在律所门口的墙上,进出的人都要侧一下身才能通过。路过的行人有些侧目而视。有人停下来拍了张照片。有人远远地在街对面指指点点。

陆清音站在门口。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。

方慧从里面走出来,看了一眼花圈。她的表情没有变化,弯腰把花圈搬到走廊里靠墙放着,拍了拍手上的灰,然后回前台继续办公。她的动作和搬一箱文件、挪一张椅子差不多。

“就放在这里?“陆清音问。

“不然呢?”

“……不报警吗?”

方慧抬起头,看了她一眼。然后收回目光。

“报警干什么?人家送个花圈又没有犯法。”

陆清音无话可说。

她走进办公室,打开手机。社交媒体上,本地频道已经发了:律师陈默为赵某辩护,赵某当庭释放。评论区里,她看到了这辈子见过的最密集的恶意。

“这个律师到底要帮多少个杀人犯脱罪才甘心?” “建议查查他收了多少钱。这种人也配叫律师。” “他以后不要出门——别人的夜路是夜路,他走的是回头路。” “陈默的当事人名单就是一份杀人放火大全。” “这种人真的不配活着。”

她一条一条地刷着。手机屏幕的光映在她脸上。

她站起来,走到陈默的办公室门口,抬起手想敲门。但她的手在距离门板两厘米的地方停住了。

她透过门缝看到了一幕。

陈默坐在办公桌前,桌上摊着一堆文件。他没有在看文件。他低着头,肩膀在微微颤抖。他在咳血。他的嘴唇边有一丝暗红色的痕迹,他用纸巾擦掉了。动作很轻,像怕被人发现。纸巾被揉成一团,扔进了脚边的垃圾桶里。垃圾桶里已经有好几团同样的纸巾了。

然后他重新坐直,翻开下一份文件,继续看。

整个过程大约十五秒。没有声音。没有戏剧性。

就像做了一件和翻一页纸差不多的事一样。

陆清音的手垂了下来。她没有敲门。她转身走回自己的桌子,坐下来,打开电脑,把今天的工作日程重新看了一遍。她的手指放在键盘上,没有打字。窗外江临的天色暗了下来。路灯亮起来的时候,城市的天际线被勾勒成一道深蓝色的剪影。陆清音坐在逐渐暗下来的办公室里,没有开灯。

她想起今天下午站在法院门口的那个女人。想起花圈上那两行字。想起那些让人喘不过气来的评论。想起陈默办公室垃圾桶里那些带血的纸巾。她拼不出来。

她从今天开始,不打算再问了。她打开电脑,新建了一个空白文档。在标题栏里,她打了两个字:沈正平。然后她开始了她的第一次搜索。她需要自己去找到答案。在她身后,律所走廊的尽头,那个没有署名的花圈静静地靠在墙边。穿堂风轻轻吹过,纸花颤动着。一片白色的花瓣无声飘落到地面上。

而陈默办公室的灯,一直亮到深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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