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慧是在那天早上开门的时候看到那封信的。它躺在前台地上,边角磨毛了,和门缝里塞进来的那些信混在一起。她弯腰捡起来,看到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和那个十年前的邮戳——她的手停了一下。然后她把它放在陈默的桌上,转身退了出去。
她没有问他后来拆了没有。她也不需要问——她认识那个人十年了,她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打开什么东西。
后来有一天傍晚,律所的人都走了。方慧锁好门,走到垃圾桶旁边,没有立刻扔掉。她站在那里,手里攥着那团带血的纸巾——不是陈默的,是那天下午他化疗回来在沙发上睡着时她清理桌面时发现的。她握着那团纸巾,在垃圾桶前面站了挺长时间,然后把它扔了进去,盖上桶盖,锁好门,走了。
那天晚上的路灯和平时一样亮着。她没有回头看那扇亮着的窗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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